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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

时间:2025-03-21 09:44:52
【精】广告合同范本

【精】广告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告合同范本1

一、合同签订双方:

甲方——“活动组委会

乙方——特邀的冠名赞助商

二、合作项目:

1、共同承办——“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活动。

2、协助承办——“纪念中国电影100周年·广西电影故事片30周年系列盛大活动”。

三、甲方承诺:甲方将在荣誉和广告宣传以及产品促销等方面对乙方进行超值的回报。

1、冠名权:

赞助商获晚会独家冠名权。全称为:激情岁月———“纪念中国电影100周年诞辰·广西电影故事片30周年诞辰×××大型电视综艺晚会”。

2、领导权:

1)赞助商为主要协办单位。

2)邀请赞助商委派代表出任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参与组委会领导工作,出席相关重大活动。

3)邀请赞助商委派代表担任“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顾问,共同对晚会进行宣传。

3、标识权:

在宣传“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时,所有关于晚会的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光盘制作、画册、宣传手册、证书、信纸、信封、宣传单、海报等)均出现赞助商企业或产品名称。

4、特别策划回报(企业文化→社会认可的策划):

(1)安排一流的编剧、导演、技术人员和先进的设备,为赞助企业摄制一部是宣传企业的影视专题片,由企业具体提出影视片内容和要求(5分钟之内)。

(2)“全区电影巡回展映活动”中,安排30场电影给赞助企业放映企业提供的片头广告(每场15秒左右)。并安排3所院校给赞助企业放映3场影视专题片(每场5分钟以内)。

(3)“全区电影巡回展映活动”中,拥有其中十场放映场外的空飘广告3个(10场总计30个次,白天进行),产品专卖亭或展示亭1个(10场共10个次)。

(4)安排赞助企业的5位代表参加“著名导演、著名演员重游广西外景地电视跟踪采访”活动,与著名导演、演员一起吃住,游览当年电影拍摄地。

(5)安排60人/天的演出队,在广西的2个福利院、身穿体现赞助商的名称或产品标识的体恤衫,进行公益演出活动。媒体单位相应跟踪报道。活动时间为总共2天。

(6)赞助企业可召开以“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名义举办的商业活动,如商品推广的新闻发布会等相关活动。

(7)冠名企业提出的、双方商定的其它特别策划。

5、宣传回报:

(1)在“新闻发布会”、“著名导演、演员专题论坛”、“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的主会场,以及“广西电影三十周年征文比赛”的颁奖现场,其背景板的位置,均出现“协助赞助商:×××企业”的标识。赞助企业领导于“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会上发表讲话,并由主持人特别介绍赞助商。

(2)在“广西电影三十周年文集”中,有特别鸣谢赞助商的标识,并有1/4个页面的赞助企业的图文宣传。

(3)在“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上,电视屏幕上出现8次:“协助赞助商:×××企业”的称呼;赞助企业可提供一个100人的现场方块队。

(4)整个活动期间,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南宁电台各频道有对本次活动的宣传不少于180次,并有附带鸣谢赞助商的播音不少于80次。

(5)整个活动期间,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等各频道栏目,有对本次活动的宣传不少于120分钟,贯穿于此时间段,有附带鸣谢赞助商的播映。

(6)整个活动期间,《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南国今报》至少刊登80次本次活动的宣传,并附带鸣谢赞助商20次。

(7)整个活动期间,广西广播电台等主要电台媒体做2次专题采访报道赞助企业。

(8)整个活动期间,可选择《南国早报》、《南宁日报》刊登赞助商共1次1/4版面的彩色形象广告。

(9)赞助商的企业领导将获广西省内1家权威报纸独家新闻采访和报道1次。

(10)在“著名导演、著名演员重游广西外景地电视跟踪采访”电视纪录片中,有鸣谢赞助商的标识。片中出现导演、演员与企业领导会晤、对话的镜头。

(11)印制精美活动《画册》5000册。于封底位置安排1/4板面的位置为赞助企业做广告宣传。分送广西各大厅局、市县重要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所有参加活动的著名人士。另由赞助企业指定投放各大中院校、宾馆、文化交、流场所、名牌社区等地。

(12)赞助企业有权在产品包装和促销宣传中使用“激情岁月——××ד中国电影100周年·广西电影故事片30周年×××大型电视综艺晚会”之名称或等特殊标志。

(13)全部播映电影的门票票面均有赞助商的广告。全部演出节目单均有赞助商的广告。赞助商拥有任意选择全部播映电影的其中五场内的门票共150张。

(14)赞助企业可根据组委会设立的奖项,定制带有企业标识的奖品、纪念品发放“激情岁月——大型电视综艺晚会”参加晚会的领导、导演、演员、著名人士和演出人员。

(15)举行隆重的“100天庆典”活动后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领导出席并向赞助商颁发“优秀贡献奖”的荣誉奖牌、荣誉证书及锦旗。

(16)发布晚会新闻,晚会的新闻通稿标题突出赞助企业名称,公布相关情况。

(17)与晚会的领导、导演、演员及嘉宾合影留念。

6、网页宣传回报:

(1)于桂龙网、广西在线、广西文联网、广西花山神韵网首页设立浮动条广告,可链接至赞助商产品页面。

(2)“广西花山神韵网”的网站上设立专门网页为赞助企业进行宣传,周期为3个月。

7、零距离接触终端市场的回报:

(1)提供现场广告宣传展版2块,(规格:2m×3m),宣传赞助企业产品。广告宣传牌安放地点贯穿于七大活动,每个活动场所的具体安放地点由双方拟定。

(2)学校、企业、部队电影播放场地内的显著位置均设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等内容的宣传条幅、祝语广告。

(3)学校、企业、部队电影播放场地外均有标有赞助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的横幅或空飘汽球、竖幅、彩旗、串旗等祝语广告。全部活动过程,为企业准备空飘3个、横幅10条、竖幅10条、彩旗50幅、串旗广告50串。

(4)学校、企业、部队电影播放时,提供相应场地供赞助企业展销自身产品。

(5)安排导演、演员及嘉宾在印有赞助企业标识的背景板前接受传媒访问1次。

8、横幅广告回报:

< ……此处隐藏12949个字……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支付时间:按照下述第()执行。

(1)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 。 (2)本合同广告费分 次支付,支付时间分别为:。 3、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广告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事项来源合法。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提出异议。

4、本合同的签订,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为甲方进行广告发布,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另行委托其他人进行广告发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包括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更换的广告)所需全部审批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制作经甲方验收认可的广告内容发布广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 3. 乙方作为专业媒体有义务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如有不当之处,乙方应当向甲方报告。如乙方未尽审查义务,致使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后引起纠纷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偿为甲方更换广告内容。

5、乙方无权调整广告播出时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的播出时间调整按照错发处理。 五、不可抗力

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动乱等不可抗力,致使该广告

中断发布或不能发布,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如广告发布中断,中断原因消除广告可继续发布且甲方同意继续发布时,合同继续履行,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如广告发布终止或甲方选择不继续发布的,双方按实际的广告发布数量进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发布广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且甲方有权拒付广告费,逾期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须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广告发布工作,如该广告的播放出现漏发、错发、声音模效不清、错误、播放不全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正和补发,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并免费重新发布;如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退还尚未发布的广告费并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甲、乙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期限结算广告费用,多退少补。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对本合同的变更外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广告合同范本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将有关技术内容提供给任何

第三方,保密义务至甲方自己公开或专利文件官方公开止。

三、乙方必须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甲方之间的相关文件材料(如受理通知书、初审、复审材料及授权通知书等),及时交给甲方。

四、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专利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技术是否充分公开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资料的技术内容、图纸等专利权和其它权利均属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消除。

六、数量、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专利件,合同总额元(大写:)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599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________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分2次支付,

第一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5370元,

第二次收到授权通知书时支付625元。

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26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________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观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13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付清。

注:

(1)以上费用是指专利减缓之后的费用,如果不能减缓费用另算。

(2)以上所有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后、从第________年起每年交国家的年费。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专利(类别)单价乘以实际个数计算。

七、甲方承诺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清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方式可任选以下一种: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账户;或甲方开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现金。

八、甲方承诺在其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以及由于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足额的有关费用而造成专利申请的各种权利的丧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加强沟通,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信息及培训等各种增值附加服务。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履行。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宗旨,及时沟通,做出补充或修正。

二、。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盖章,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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