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采购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零星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零星采购合同1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买受方:
项目名称: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单价
1、最终按买受方收料员实际签收的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2、产品价格已包括货物、运输、包装、税金、利润、材料复试检测(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附件、卸车等送至买受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价格还包括出卖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与售后服务等费用;
4、出卖方所供应所有产品均必须在建设单位及买受方处封样,最终送货型号、规格、以封样一致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产品最终执行标准依合同签定前最新国家执行标准为准;
2、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出卖方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买受方有权延迟付款;
3、若经检验,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标准,出卖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更换;
4、产品复试、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若发生试验不合格并已投入使用,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5、出卖方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或盖本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应在产品进入现场交付的同
三、交(提)货方式和费用承担
1、由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买受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按买受方要求地点码放整齐。出卖方如未按买受方要求卸车,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重新码放。卸车完毕后双方依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方式验收合格后,买受方收料员签单确认收货。出卖方负责承担送抵买受人指定位臵的一切费用,即出卖方价格为落地价格;
2、出卖方提供的送货单据必须加盖出卖方单位红章,送货单据中必须注明所送货物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详细信息,填写的送货信息必须规范、准确,时,一并向买受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要与实物相符合,否则买受方有权拒收。
否则买受方收料人员可拒绝签单。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买受方验收前货物损坏或不符合买受人订货要求,由出卖方负责无条件退换。
五、交货地点 买受方项目部施工现场。
六、验收方式
买受方委派该项目的收料员和专业工长在现场负责清点货物数量,并对外观质量、质量证明资料、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等核对无误后买以实际收货数量签单,出卖方以经过买受方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产品尺寸偏差、质量等应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出卖方保证所送同一产品均与样品一致,如有其他质量问题应予以退还。如发现货物及配件损坏或缺失,出卖方应在 3 天内更换相应数量的质量合格货物,若出卖方未能及时更换,买受方有权追究出卖方的责任。
七、定货方式
出卖方按照买受方通知的时间代办运输,买受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3 天通知出卖人批次送货时间、数量、品种、便于出卖人生产安排和运输调度。若出卖方未能按照与买受方约定的时间,安全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出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受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最终按实际发生买受方签字确认的合格供货量结算。
2、付款方式:
3、买受方付款时出卖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符合买受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单位为: ),否则买受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定后,出卖方不可变更开票单位否则视为违约,出卖方应向买受方支付未履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出卖方在送货同时应向买受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所送资料应齐全有效,满足工程资料使用需要,否则买受方有权延迟付款或拒绝付款。
九、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出现违约行为,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出卖方所送批次产品经抽检存在质量问题,即认为以上所送所有批次货物均存在质量问题,买受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出卖方产品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按出卖方所送全部货物金额的10%计取)。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本着诚恳谅解的态度来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最终结算数量按买受方的实际进货量及其所签收的送货单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收料人: )。
2、若因出卖方所供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及买方经济损失,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
3、本合同标的物质保期为 年,该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因出卖方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均由出卖方无偿更换或修复,出卖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并派人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维修。出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或拒不修理时,买受方有权派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并将追究出卖方违约责任。出卖方在维修过程中更换的货物及配件等应自维修完成经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应延长质保期。
4、在不影响出卖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对买受方使用剩余货物,出卖方应予以退货。
5、出卖方送货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进入买受方施工现场时应遵守国家、天津市及买受人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必须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非因买受方原因对出卖方人员、设备等造成损害的,其责任由出卖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所有附件与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造成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9、除双方签定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外,本合同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动。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出卖方贰份,买受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
复印无效。
出卖方(签章):买受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此处隐藏12853个字……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零星采购合同14深**20xx 字( )号
*****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零星材料类)
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如果涉及的采购商品较多,则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列于合同附件)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其风险承担 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第三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 运输费用承担
货物的运输费用由 承担; 货物的卸货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技术要求: 。
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甲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2.验收的方法: 。 第七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具体结算办法和付款方式: 。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 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 份。
甲方: 乙方:合同授权代表: 合同授权代表:
签 订 日 期 :年 月日 签 订 日 期 :年月日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固定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手机:
零星采购合同15供方:广西轩耀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编号:C237130204201400160 需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柳州
第十四分公司 签订时间: 20xx年 11月15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龙屯路保障性住房二期 (项目)的零星材料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龙屯路保障性住房二期 (全称)
2、工程地点:柳州市革新路
3、供货期:从 20xx 年 11月15 日至 工程完工 止。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零星材料总金额约为 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供货时间按需方计划单执行。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柳州 市龙屯路保障性住房二期 工程的指定位臵。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材料清点;理论计数(供方提供清单),数量偏差不得超出国家标准允许范围,供方在过磅时必须由需方指定人员进行监督过磅,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完整,铭牌齐全。
第七条 随机备品: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四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零星材料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物资入库单,物资入库单需经需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李坚 (身份证: ) 签字确认后方可结算支付货款。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方式:采用 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 方式结算。
(1)每批零星材料从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结算凭证,结算凭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60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60 天,则从第 61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零星材料数量(按总量的平均单价计算)每
天赔偿 1 元/件(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0.1 %)。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2)从开始供应零星材料之日起,每月 8日供需双方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凭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30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30 天,则从第 31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零星材料数量(按总量的平均单价计算)每天赔偿 1 元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0.1 %)。
第十条:违约责任: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零星材料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零星材料的清单提供给供方,.如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供方供应的零星材料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两天内必须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1、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2、每次送货前应拟定一份认价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附件与此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 肆份,供方 壹份,需方 叁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广西轩耀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柳州市东环路230号
代 表 人:
电 话: 0772-8857771
传 真:0772-8859487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 单位地址: 柳州东环大道居上V8城A座18楼 代 表 人: 电 话:0772-8857771 传 真:0772-8857771 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 帐 号:450016236520505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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